本文介绍的是1947年后改组的中华民国军队 摘录自维基百科
中华民国国军是中华民国的国家防卫力量,即全国陆海空三军之合称,简称为国军。该名称最早来源于北洋政府之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,后来制宪国民大会于1946年通过之《中华民国宪法》第十三章,明确将中华民国军队确定为超出政党,属于国家的“全国陆海空军”,贯彻“军队国家化”之普世民主原则,此即国军名称之宪法来源。与此类似的名称还有同样简称为“国军”(更多情况下简称为“革命军”)的国民革命军,因其为国民政府所属军队(当时的国民政府是由中国国民党执政领导),故在1947年行宪后改组为中华民国国军。
中华民国国军士官兵采取志愿役与义务役并用制,军官则主要采志愿制,仅招收少部分义务役男子,国家办有预官考试,招考大学、专科以上学历的役男,通过考试录取为预备军官者,在受训结束后,授予少尉军官阶级。
中华民国国军为中华民国政府所属的武装力量,今为台澎金马地区主要防卫力量。其由陆军、海军、空军、宪兵等三大军种组成,由中华民国国防部管辖,战时可纳入海岸巡防署、警政署等司法警察为辅助战力。目前常备部队大约21万人;后备军人大约300多万人。近年来实施国军精实案、精进案、精粹案,大幅裁军;并将由海军陆战队戍守之东沙岛、南沙太平岛交与海岸巡防署管理。此外,海岸巡防署虽不属国军单位,但少部分的中华民国国军军人会被分发、借调到海巡署服务。
中华民国国军为中华民国之国家军队,即全国陆海空三军简称。中华民国国军常简称为国军。前身国民革命军的简称亦是国军,1928年有称“国民政府军”。
中国共产党建立后,对国民革命军有过多种蔑称,如白匪、白狗子、白军、国民土匪党、蒋贼等。抗日战争时,中国共产党将国民革命军称为顽军,顽军与日军、伪军合称日伪顽,袭击国民革命军与袭击日伪军皆视同抗日战果[8]。日本方面对抗日战场上的国民革命军则称之为华军或者重庆军。
国民党军队、“蒋军”亦是中国大陆常见的称呼。对于1949年后的中华民国国军,现在中国大陆媒体、香港媒体及新加坡媒体称之为台军。
兵籍号码
1966年起,以征兵方式进入中华民国国军服役的役男,均依照《兵籍规则》统编兵籍号码。该规则规定征兵届龄男子,由所在户政机关,于役男身家调查时,即依《兵籍编号要领》规则,统编兵籍号码以利编管。该兵籍号码第一码,大部分依照户籍地所在县市,分为“天地玄黄宇宙”(引用自千字文)等六大区域(根据实务经验,应为“天地玄黄宇金马宙”,共八种)。例如:兵籍编号为宇123456之中华民国国军,该官士兵户籍可推知设于台北市;而兵籍编号为黄123456者,户籍则可推知设于花莲或台东县。
1999年,中华民国《兵籍号码》取用国民身分证所列之编号号码,不另设号。至此,“天地玄黄宇宙”为首的兵籍号码编号要领正式取消。惟1999年前服役之中华民国后备军人及特殊场所役男(如慈湖卫兵)仍沿用该兵籍号码。